全校师生:
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各年级(专业或班级)评议小组民主评议、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通过,现将拟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
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为便于核实、反馈有关情况,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。我们将严格遵守工
作纪律,履行保密义务。
公示时间:2025年9月29日—10月11日
举报电话:0371-658210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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